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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(广东特支计划)

一、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

“广东特支计划”包括 3 个层次 9 类人才:

(一)“广东特支计划”杰出人才

有突出的学术水平,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,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和较大影响力,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。

(二)“广东特支计划”领军人才

1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:潜心应用研究,在国家和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,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专项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项目,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,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、产业化前景好。

2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: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企业的科技人才,且是企业核心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持有者,其企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,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。

3、教学名师: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,师德高尚,爱岗敬业,教育理念先进,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,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。

4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:潜心基础研究,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,为社会提供新知识、新原理、新方法,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,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。

(三)“广东特支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

1、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:35 岁以下,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,研究方向、技术路线有重大创新性和产业化前景,重点支持在一线从事应用性研究的青年人才。

2、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:35 岁以下,潜心基础研究,取得一定成果,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,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。

二、资金补贴

(一)“杰出人才”每人一次性补助 100 万元,如培养成功当选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院士,省财政再给予新当选院士每人 500 万元工作经费和 100 万元(税后)住房补贴。

(二)“科技创新领军人才”、“科技创业领军人才”每人一次性补助 80 万元。

(三)“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”每人一次性补助 50 万元。

(四)“教学名师”、“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”每人一次性补助 30 万元。

(五)“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”每人一次性补助 10 万元。“国家特支计划”入选者纳入“广东特支计划”管理,按中央财政资助额度 1: 1 的标准,省财政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资助资金。

*政策依据:

《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粤府〔2013〕125 号)

《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》(粤组通〔2014〕18 号)

*来源: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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