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
(一)百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:依据《韶关市选拔百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公告》划定;
(二)百名紧缺适用人才:依据《2017-2018 年韶关市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》划定;
(三)新引进产业科技人才: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,在韶关市注册登记的工业、生产性服务业、现代农业等产业范围的企业、新型研发机构中从事设计、研发、工艺、检测、科技服务等科技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。
二、奖励补贴
(一)百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:每人每年 2 万元市政府特殊津贴,年底一次性发放;
(二)百名紧缺适用人才: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以上合同的,连续 2 年享受每月1000-10000 元津贴;签订 1 年以上 5 年以下合同的,连续 2 年每月发放 1000-3000 元租房补贴(不享受市政府津贴、安家费);
(三)新引进产业科技人才:
(1)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,补助 6000 元/人/年;
(2)具有副高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,补助 1.2 万元/人/年;
(3)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,补助 1.8 万元/人/年。
三、住房保障和入户管理
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人才落户韶关的,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办理落户手续,实现“零门槛”落户。
四、子女入学
对新引进的产业科技人才,教育部门可以就近优先安排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工作;
五、其他方面服务
本科以上人才初创企业首次入驻韶关市孵化器、众创空间的,免收 2 年场地租金(免租面积不超过 40 平方米/人)。
*政策依据:
《关于印发〈韶关市引进百名紧缺适用人才实施意见〉(试行)的通知》(韶人才办〔2016〕3 号)
*来源网站:
韶关市人民政府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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