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
(一)高层次人才:依据《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》划定的急需、紧缺人才;“珠江人才计划”、“扬帆计划”人才工程项目团队和领军人才;
(二)高学历人才:博士、博士后人才;
(三)高技能人才:在本市企业生产或管理一线就业的技师和高级技师;
(四)乡贤回乡投资创业人才;
二、奖励补贴
(一)高层次人才
1.急需、紧缺人才:
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,每人给予 30 万元经费及不低于 100 平方米的住房奖励补贴;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,每人给予 15 万元工作经费和相当于 50 平方米的住房奖励补贴;全日制本科毕业生,每人给予 5 万元奖励补贴。
2.“珠江人才计划”、“扬帆计划”人才工程项目团队和领军人才,按省资金扶持标准的 50%给予配套资金扶持。
(二)高学历人才
在我市设立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、创新创业实践基地,给予 50—100 万元开办经费资助;在我市产业园区、高新技术企业设立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、创新创业实践基地,每个分别给予 80 万元和 50 万元专项资助。
(三)高技能人才
1.在本市企业生产或管理一线就业的技师和高级技师,服务期满三年以上,分别给予 1 万元和 2 万元奖励补贴。
2.“高新技术企业纳税人才鼓励奖”:对前一年纳税达 1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,按本年度增加纳税地方留成部分 10%标准计算安排奖补资金给企业;对年度新增纳税额排名前 10 位的企业,可申报最多 5 名高层次人才且每人享受 5 万元奖励补贴。
(四)乡贤回乡投资创业人才
凡项目投资超(含)5000 万元以上,按项目到位资金 0.5%的标准计算安排奖补资金。
三、住房保障和入户管理
(一)住房保障:入户我市、全职工作满 10 年的杰出人才,可享受无偿获赠不低于 200 平方米的别墅或相当的购房补贴;其他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,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,可选择最长 3 年、每月最高 3500 元的租房补贴,或选择免租入住最长 3 年、面积最大 150 平方米的住房;
(二)入户管理: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直接申领居住证,同时符合年龄条件的直接申办入户;其他具有较高专业技能以及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,也可申领居住证或直接申办入户。凡中专以上学历或我市社会发展急需、紧缺人才,愿意落户市区的,只要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,可以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落户。
四、子女入学
在幼儿教育、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幼儿园、中小学安排学位,按照就近入学原则;高中阶段教育根据中考成绩享受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,表现优秀并达到面向全省招生省属优质高中学校招生要求的,可根据学生意愿优先推荐。
五、配偶就业
根据属地管理、专业对口、就地就近原则,在编制内拿出相应的岗位和数量,配偶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,优先安置;配偶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,定向招聘;失业或无工作单位的配偶,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费至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为止,为其购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;
六、医疗保障
高层次人才享受重点保健、普通保健待遇;市区医院对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提供预约诊疗和优先服务。
*政策依据:
《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 印发<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>的通知》(河委发〔2016〕8 号)
*来源网站:
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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