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
(一)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。
(二)具有高级技术职称,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,专业对口,且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可放宽年龄至 45 周岁。
(三)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;
(四)曾获得全国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模范教师;省级特级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教师;
(五)经区政府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,可放宽面向全日制本科学历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。
二、奖励补贴
(一)新引进博士学历或正高职称人才,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10 万元;
(二)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人才、符合第四条引进对象(一)、(四)类人才,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5 万元;
(三)急需紧缺岗位引进的本科学历人才,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2 万元。
三、住房保障和入户管理
(一)住房保障
1.新引进的博士学历或正高职称人才,购房可享受 30 万元购房补贴;不购房可享受每月 1000 元住房补贴;
2.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人才、符合第四条引进对象(一)、(四)类人才,购房可享受 15 万元的购房补贴;不购房享受每月 500 元住房补贴;3.急需紧缺岗位引进的本科学历人才,购房可享受 5 万元购房补贴;不购房
可享受每月 300 元住房补贴。
(二)入户管理
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均可随迁,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落户。
四、子女入学
其子女入学问题,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就近就优原则协调解决。
五、配偶就业
其配偶需安置工作的,由区里统一协调安置,原属机关事业编制的,由组织、编制、人社部门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协调安置,特别急需紧缺的优秀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安置实行“一事一议”。
*政策依据:
《关于确定市级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标准的通知》(茂人社发〔2015〕120 号)
《茂名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》(2016 年发布)
*来源网站:
茂名市人民政府网
Copyright@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 粤ICP备18133081号
地址: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5号广垦商务大厦A1栋18楼 电话(Tel):020-82180420 EMAIL:chfwwbb@163.com